首页 > 衡水律师 > 父母在我结婚后赠予我的房子,房产证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,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

父母在我结婚后赠予我的房子,房产证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,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

admin 衡水律师 2024年04月25日
婚后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:如果没有特别约定,且属于共同财产出资购买。即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系一方个人财产所购,没有特殊约定的,则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友情链接: 周口律师 扬州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 杭州法律咨询 颍上县律师 西宁律师 鄞州律师 杭州信用卡纠纷 杭州要债律师 广州律师 长治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景德镇律师 宿州律师 上饶律师 潍坊律师 昭通律师 唐山律师 亳州利辛县律师 安庆岳西县律师 六安霍山县律师 连云港律师 成都律师 濮阳县律师 长沙律师 太原律师 苏州律师 东莞律师 嘉兴律师 周口律师